项目编号 | N0135QT250038 | 项目分类 | 正式挂牌 |
行业领域 | 服务 | 所在区域 | 察布查尔县 |
标的名称 | 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琼博拉镇克其克博拉村农业辅助设施建设项目4号池项目产出的7411.4m3混合砂石料对外转让 | 标的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价格(万元) | 5.188 | 公告日期 | 2025-04-25 11:38:20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5-05-14 18:00:00 | 公告状态 | 公告期内 |
项目名称 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琼博拉镇克其克博拉村农业辅助设施建设项目4号池项目产出的7411.4m3混合砂石料对外转让 联系人:伊云 联系电话:15719996007 转出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的资产,未做任何形式(含质押)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资产转让的事项,我方拥有该资产合法的处分权。 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1.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不了解我司收费标准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我司将按照约定处置扣除交易保证金。 2.标的物位于察布查尔县琼博拉镇克其克博拉村农业辅助设施建设项目4号池,买受人需自行安排挖掘机及清运砂石料的运输车辆。 3.标的物清运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清运时间,请提早告知委托方知悉并征得同意后告知我司。 4.延期清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砂石料损失和产生的矛盾纠纷,由买受方自行承担。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或企业资质 4.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10000元 5.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我公司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单位或公司报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或账户基本信息;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公司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公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取变更标的权属的。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公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车辆,废旧物资,须后期拆除的标的除外)。在我公司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